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区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加强检察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提升检察队伍总体素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区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委书记暨军民在开展“作风建设年”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大主题年”、促进和谐发展这一主线,以“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为总体目标,扎实开展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检察干警政治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通过科学发展观教育,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教育和廉洁自律的人生习惯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的作风建设,着力在思想作风、学风、执法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上有一个新的变化。努力实现以下五方面的目标任务:
1、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区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服务“平安江东”和“法治江东”建设,构建“和谐江东”。加大对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环境资源等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促进创新型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行为,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2、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质量。树立正确的稳定观和政绩观,转变执法观念,提高办案效率,运用检察职能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有度,既发挥打击犯罪的震慑作用,又减少社会的对立面,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进一步推行办案说理制度,对不捕、不诉和抗诉案件以及群众控告申诉案件实行说理,通过说理,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强执法的成效。
3、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检察工作为“三大主题年”服务本领。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创先争一流”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三大中心、促进和谐发展”的目标,开展以“检察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深入到企业、基层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及时了解和分析影响江东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4、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公正执法。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加强对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要加强司法民主建设,推行控告申诉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开展司法救助等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驾驭检察工作全局能力,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文选》、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大兴学习之风,把学习寓于工作和生活之中,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自身的反腐败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主要内容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围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这一总体目标和“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创新”活动原则,结合检察干警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以开展“爱岗敬业,服务大局”、“和谐实干,争创一流”等五项活动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
(一)开展大讨论,增强责任感。
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要认真开展以“和谐实干,争创一流”和“爱岗敬业,服务大局”为主要内容的大讨论,重点围绕“打造‘三大中心’,促进和谐发展”的目标开展大讨论。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要立足实际,联系岗位职责,通过举行民主生活会、研讨会、座谈会、征文和演讲比赛等形式,积极开展四个方面大讨论:一是围绕“江东作为‘中提升’战略核心区和重点区,如何发挥示范和龙头作用”;二是“我为推进‘三大主题年’活动做什么”;三是“如何提高领导班子促进和谐发展的能力,着力树立新形象”;四是“检察机关如何为江东区的现代化建设报务”。通过大讨论活动,使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进一步明确各自在推进“三大主题年”活动中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立足本职,奉献创优的责任感,发挥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在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实践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履行“三服务”,作风勤更新。
根据区委提出的“三百工程”和结合“三大主题年”、“解难创优”等活动,在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中开展“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主题内容的服务活动。
1.作风更新要深入。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做到“六个深入”:主动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街道,深入重大项目建设,深入重点区块开发,深入征地拆地一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活动,积极营造稳定有序社会环境,为经济建设服务。
2.调查研究要突破。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每位领导干部要抽出不少于两周时间,结合检察工作有重点地选择一至两个问题,开展定点调研,每位检察干警年内有重点选择一个问题,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实地考察等形式,问计于民,帮助破解改革、发展、稳定等难题,加强工作指导,在此基础上人人撰写一篇以上有一定理论高度,又有较强操作性的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为解决实际问题理清思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宣讲教育要扎实。通过上形势教育课,召开报告会等形式,宣传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以及区委、区府关于扎实开展“三大主题年”、“解难创优”活动等一系列部署,解难释疑,营造氛围,促使全院上下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发展信心,立足检察职能,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
4.干部素质要提升。围绕提高“四种能力”,认真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组织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文选》,以及各级党代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营造积极探索的氛围,积极开展读书活动,把加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学用结合,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的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的能力,达到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步提升。
(三)树立新形象,实践真承诺。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文件,大力开展“人民公仆承诺人民”活动,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要在以下四方面作出承诺:
1.实现群众满意度承诺。大力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人民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接访约访、部门联系社区以及为民办实事等四项制度,同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精简会议制度,简化公务接待,压缩行政费用开支;作风要务实,做到脚踏实地,要戒骄气、去庸气、除躁气;重实干戒空谈,重实绩戒虚夸,重实效戒表面文章。年底,以“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承诺实现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分析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激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素质,树好自身形象。
2.牢记宗旨,执检为民承诺。要视权利为责任,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
3.做好公仆,不辱使命承诺。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能力和精力更多地放在研究新情况,开创新局面,争创新业绩上,做到学习要创新,务实要高效,服务要文明。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检,踏踏实实干事。
4.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承诺。要严于律己,坚持“节约型社会从机关做起,艰苦奋斗从自我做起“,增强成本意识、厉行节约,要始终保持清贫淡薄心态看问题,识万物,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慎初、慎独、慎微,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为民办实事,尽力又尽责。
1.执检为民,构建和谐。按照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理念,积极参与区委、区府组织的“三百工程”(百名机关干部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深入推进解难创优工作,在服务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法制宣传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六进”活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联系社区等制度。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纠正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2.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关心、关注弱势群众群体,集中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深入结对困难群众、党员家中,认真了解他们的思想状态和生活、工作上的困难,鼓励和引导他们转变观念,加强新时期择业观、就业观和创业观教育,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并通过提供信息,以物质、技术、就业等方面的支持,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3.办好实事,取信于民。要办好一件以上实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全面掌握所到基层单位的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就立刻解决什么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及需解决的问题,限期解决并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对于条件不成熟,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努力创造条件尽快落实,真正做到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以实际行动塑造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完善好机制,长效又规范。
1.要建立“创造新业绩承诺”制度。结合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的实施,建立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公开承诺制度,院领导班子要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公布年度工作目标,亮出履职承诺,接受监督。
2.从制度上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立足长远,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检察干警联系基层等制度,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使检察干警作风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
四、方法步骤
这次“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统一思想、营造氛围阶段(3月-4月)。分别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层层发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性、必要性。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江泽民文选》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读本》等,以及省、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期间,将联合江东区地税分局举办一次以“创良好风气,促和谐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系列实践活动,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全面展开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10月底)。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适时召开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深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收集梳理经济主体和基层群众反映较大、急需解决的问题,认真进行解决。全体干警要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联系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机关效能建设中所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促进检察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使干警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有明显的改进和加强,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三阶段,巩固深化、总结评估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此次“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检察干警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前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照上级的要求,查漏补缺,并就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出思路和对策。
四、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成立由周如郁检察长任组长,胡智勇、任啸雷、李志雄、练节晁、宋培国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政治处设立办公室。
2、狠抓落实。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负责制订计划、部署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坚持检察长负总责主要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抓,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负责本部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全院干警要积极投身于活动中去,从自身做起,切实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 3、抓好结合。要科学地安排时间,周密地组织实施。坚持“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紧密结合,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切实抓出实际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