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纪委关于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对本次专项活动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6.25”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纪委《关于卢福禄、励奎铭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查找剖析在检察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执法为民、服务大局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认真整改。教育活动开展规范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组一班人利用党组办公会专题学习了省纪委《关于卢福禄、励奎铭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以卢福禄、励奎铭和陈良宇、郑筱萸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结合近年来我院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刻的反思和全面剖析,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刻保持警钟长鸣,筑牢抵御腐朽思想侵袭的防线。通过学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勤政廉政、秉公用权的意识,慎权、慎独、慎欲、慎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切实贯彻落实江东区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利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推进检务公开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确保权力在监督之下的正确运行。
二是组织有力,教育到位。作为“作风建设年”一项重要内容,机关党支部认真组织了这次专题警示教育,以确保全体党员人人参与学习讨论、个个接受深刻教育。各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进一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省纪委的通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刻分析了卢福禄、励奎铭等人从一名党的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人生轨迹。大家认为卢福禄、励奎铭之所以违党纪乱国法,最根本的原因是其放松世界观改造,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重扭曲,私欲极度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纷纷表示,作为一名检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加强世界观、人生观改造,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无论何时何地都应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地行使执法权,切不可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在履行检察职能实践中,真正做到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三是形式多样,成效显现。为使警示教育更加贴近检察工作实际,真正取得入脑入心、触及灵魂的良好效果,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安排,我院专门举办了一期“抓作风、树形象、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演讲比赛,参赛干警从爱岗敬业、廉洁奉献、恪尽职守、依法办案、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的演讲,使全体干警在美的享受中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
总之,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锻炼了党性,净化了心灵;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有力推进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