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江东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的同志为宁波市公管处近30名中层以上干部上了一堂法制课。
该院干警针对公管处工作特点,首先认真分析了全国在职务犯罪中的特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近几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07103件,其中贪污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大案8541件,因职务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283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0亿元人民币,近年来,案发的特点:一是发案的数量特别多,二是数额特别大,三是涉案的干部职务特别高,四是发案的领域特别广。
检察人员结合公管处的工作特性,讲解了常见的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罪名的特征,最后突出强调了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何防止犯罪。一是加强学习,不对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克服灯红酒绿的影响,二是正确对待行使手中权利,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三是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改掉不良嗜好,乐于清贫。四是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远离职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