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我院和宁波市交通系统的五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了解各单位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商讨下步工作打算。这是我院在交通系统开展的又一项预防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修订了《江东区重大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一方面,继续协同税务、工商、金融、卫生、教育及部分国有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另一方面,针对近两年来全市交通、供电系统职务犯罪高发的特点,积极拓宽预防工作网络,扎实开展预防工作。
检察官们先后多次赴辖区内的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区供电局调研,在了解单位职能的基础上,上好廉政教育课,协助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在检察官的带领下,区供电局40多名干部职工还赴余姚黄湖监狱参观,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观看警示录像。区供电局领导表示,和检察院开展的这些活动反响较大,效果很好,今后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使单位廉政建设“警钟长鸣、制度保驾、利己利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