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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现形记
发布时间:2008-06-10              信息来源:办公室 公诉科 文字显示:   

    为骗取钱财,用假身份证办理移动电话,从街头买印有"警察"字样的皮夹,四处分发警察身份的虚假名片,就连"老爸"也假冒是部队的副司令员。5月9日,经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王某被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有借有还,放长线钓大鱼
    2005年11月左右,一名身穿消防队服装的男子走进了宁波江东某手机专卖店。几番交谈,专卖店的主管李华(化名)得知,男子叫王某,在消防支队为大队长开车。此后,王某又常来该手机店消费,一来二去,王某和李华就熟悉起来。
2006年11月,王某到专卖店时,对李华说,自己的父亲是东海舰队的副司令,刚刚把他提干为宁波市消防队的连级干部,当年就能专业到市政府的小车班,并向李华借了300元。
2007年1月,王某将300元还给李华,并称自己已从市政府调到宁波市公安局缉毒大队,李华以后有事可以找他帮忙。同年6月,王某又在专卖店换了一套价值1000元的手机外壳,并让李华垫付了其中的600元。到同年10月,王某又将600元还给了李华,并发给李华一张印有表明缉毒大队民警身份的名片。过了几天,王某在李华处购得一款价值4800元的手机,支付了3500元后,让李华垫付剩下的1300元,并表示两周内归还。但后来王某迟迟未还欠款。
    2007年11月的一天,王某称要代表单位请客,但钱带得不够,又向李华借了700元。此后,王某再也没有和李华联系过。李华给他打电话,他不是推托出差就是干脆不接。
从公安局走出来的"警察"
     2007年9月,在北仑开店的王女士正因他人拖欠自己20余万元而烦恼。有人介绍给她认识了一位自称缉毒支队的民警王某。此后,王某多次打电话给王女士,表示愿意帮她讨债。
为骗得王女士的信任,王某将和王女士见面的地点定在宁波市公安局门口。王某通过他人认识了在市公安局任职的一位老乡。他以找老乡的名义登记进入公安局,称自己是做工程的,和老乡随便坐坐,待王女士到后,便从里面走出来。见面后,王某发给王女士一张印有缉毒支队民警身份的名片,交谈中,自称住在附近的常青藤小区,父亲在东海舰队当副司令。由于每次都见王某从公安局走出来,尽管后来王某并未能帮忙讨得债款,但王女士认可了王某的身份。
   2007年10月中旬的一天,王某打电话给王女士,称法院有批汽车要变卖,自己想购车,向王女士借款2万元。为防万一,王女士特意打电话给公安局,询问是否有王某这个人。得知确有其人后,王女士将钱借给了王某。但此后,王女士发现,王某先是借口在外出差,后来手机也打不通了。
                                   假警察遇到真警察
    王女士预感不妙,向公安机关报警。原来,宁波市公安局确有个警察也叫"王某",但音同字不同。随后,警方得知李华和王某联系较多,便找到了李华。
    2007年12月11日,李华再次给王某打电话,但王某仍未接。后来,李华给王某发短信,告之有个朋友要开网吧,消防方面需要请王某帮忙。王某以为有利可图,便约定在咖啡厅见面。王某对李华的两位"朋友"吹嘘说,自己是公安局的,和江东消防的教导员关系非常好,事情肯定能办好,需要5-10万元,但可以先付1万元看看。就在此时,李华的两位"朋友"亮明警察身份,抓获了王某。
检察官在提审时发现,因为在宁波市消防支队"工作",36岁的王某竟然在安徽老乡中也小有名气。2007年间,王某以介绍工程为名,先后向三名承包工程的老乡分别借款10000元(后归还6000元)、6000元、3000元,因事情没有办成,老乡索要还款时,王某就给他们分发标榜警察身份的名片,仍拖着不还欠款。此外,王某还冒充警察,先后以帮助被害人取回取保候审押金、帮被害人去高速交警队办理超速事宜骗吃、骗喝或收受礼品,甚至到蛋糕店骗取被害人信任,低价购得蛋糕一只。
办案检察官表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冒充警察到处炫耀,利用群众对警察的信任进行欺骗,既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办公室 公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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